用人单位分立,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如何确定被申请人?
时间:
2025-07-07 16:24
分类:
劳动法苑
来源:
[转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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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
依据此条规定
对于用人单位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
劳动者可根据
用人单位分立后权利义务继承情况
来确定被申请人







用人单位分立、合并、转让的
承继单位应当承担
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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